艺教〔2020〕6号
关于填报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
见实习采风指导费的通知
各办公室、教研室:
为做好我系2020年各类指导费用的发放工作,请各专业带头人(负责人)如实认真地填报各项指导费用统计表格。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必须严格按专业教学计划填报实习项目、实习周数、指导人员等;表格提交时必须附:见实习采风计划、岗前培训计划、跟岗实习计划、毕业设计指导计划等支撑文件。
二、必须完成对应项目的成绩录入才能填报相应的实习指导费用。
三、实习指导人数必须是我校在册学生。
四、经费标准:《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践教学管理办法》(桂幼师教务〔2017〕号)所规定经费标准执行。
五、因系部编制2020年2、3月工资发放表需要,时间很紧,各教研室主任汇总各项表格的电子版于1月13日前交系办黄芳楹处。
六、此表是教师发放各类指导费的依据,各专业带头人(负责人)必须如实填报,如有漏报或弄虚作假而影响费用发放的,责任自负。
附件:一、2020届毕业生论文(毕业设计)指导用统计表
二、2020届岗前培训指导教师费用统计表
三、2020届跟岗实习教师课时费用统计表
四、非毕业班2019-2020第一学期采风指导费统计表
五、非毕业班2019-2020第一学期见习指导费统计表
艺术系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