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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教〔2020〕15号关于做好艺术系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6-12点击数:

202015

 

关于做好艺术系2020年春季中小学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0届艺术系毕业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010号)《南宁市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南审批发〔202033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部署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做好我系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系通过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申请人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并于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

(二)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广西实际,2020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可放宽到我市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该部分人员必须对应在自治区教育厅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具有备案,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五)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南宁市青秀区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指定医院:

1.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七星路89号);

2.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院(双拥路6号);

3.广西民族医院(明秀路232号);

4.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医院(园湖路2号);

5.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即瑞康医院(南京路39号)。

6.广西健康体检中心,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南宁市桃源路35号)。

体检收费标准由医院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三、认定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申报

请于2020613日至625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不予申请补报。(建议要求学生尽早完成网报,网报时“现场确认点”必须选择本校,承诺书上传要清晰。)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20615日—628日。

2.现场确认办理方式

我系2020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材料由各班辅导员统一收取后交到系部,系部将于2020629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现场确认材料交到学校教务与科研管理处教务运行科,由学校统一收取交到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统一认定办理。

3.现场确认流程

1.现场确认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带齐材料到各辅导员进行现场确认。

2)各辅导员统一将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查看原件。

3)系部于629日前交《2020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名册表格里学籍信息要与教务管理系统内容一致。

4.现场确认提交的申请材料(建议学生统一使用透明文件袋装好自己的证件,并在文件袋上用标签贴写上班级和名字)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即本校毕业证)

3)体检报告。申请人必须持认定通知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表相片处应粘贴本人相片并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结论处应明确填写合格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提供体检医院自制的体检表不能作为有效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报告。

4)证件照。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相片背面标注其姓名、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提交照片需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体检表照片同底版,不得提供艺术照或大头贴及经过PS处理的照片。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委托提交现场确认材料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特别说明:

以上材料请各辅导员指定现场确认点进行排序并妥善保管,勿用订书机或胶水装订;

)材料报送

各辅导员于2020615-29日核查学生网上信息,教务与科研处进行复核并核查各系部交来的纸质材料,71—75日网上确认通过我校学生认定资格,78日之前送所有认定材料到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特别说明: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装订等问题待区教育局确认后统一做说明。

(四)资格认定

青秀区教育局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2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青秀区教育局将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将《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邮寄至申请人指定地址。申请人收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应将其递交至申请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四、工作要求

申请人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学校将不再受理。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申请人在认定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联系电话:5826386(办公室)、5389023(窗口),也可联系我处教务教务运行科,联系电话:5870539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 授权委托书

3. 2020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汇总表

艺术系

20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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